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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信息来源: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发布时间:2023-03-15 10:31:14 点击数:
 专家简介
刘雪云,女,硕士,工程师,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工作及研究方向:纸及纸制品、眼镜产品及轻工产品检测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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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交通部门数据反馈,在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交通事故总死亡的 75% 及以上。佩戴并正确使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乘骑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死亡率。2020 4 21 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新标准 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实施,解决了电动车乘员头盔无标可依的情况。

 

一、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GB 811-2010 版标准对比,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如下:

 

1、 适用范围的变化

 

  新国标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纳入本标准,并明确了不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头盔,也不适用于职业用安全帽。

 

2、 术语与定义的变化

 

  耐磨性试验中引入雾度概念,增加雾度术语和定义:雾度指的是透过护目镜而偏离入射光方向的散射光通量与投射光通量之比。

 

3、 产品分类和规格变化

 

  新国标按头盔适用对象分为 A 类头盔和 B 类头盔,按头盔形状分为 1 型、2 型、3 型。A 类为摩托车乘员头盔,B 类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1 型为全盔,2 型为 3/4 半盔,3 型为1/2 半盔。并对适用对象进行了规定,明确 A 类适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其中 3 型仅适用内燃机排量不大于 125 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 11 kW 的摩托车乘员、电动自行车乘员,B 类仅适用电动自行车乘员。为适应儿童等不同头部尺寸乘员的佩戴需求,参照日本 JIS T 8133、欧盟 ECE R22.06-021 等标准,新增了特小、特大两个规格,更新头盔规格、头围尺寸及头型型号要求。

 

4、 要求和试验方法变化

 

  1)修改结构壳体和保护区及试验区

 

  新国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可选配的要求,明确 2 型(3/4 半盔)可选配护目镜,3 型(1/2半盔)可选配舒适衬垫和护目镜,方便消费者在不同季节对头盔结构的需求。为提升头盔在低照度环境下的视认性,增加了壳体反光材料最低逆反射系数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和实际存在的碰撞风险,新国标优化了保护区和试验区位置。

 

  2)修改头盔质量

 

  考虑到高性能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使用需求,适当提高了摩托车乘员头盔质量的最大限值。由原来 A 类头盔不大于 1.6 kgB类头盔不大于 1.0 kg,更新为 A1A2 不大于 2.0 kgA3 头盔不大于 1.2 kgB1B2 头盔不大于 1.6 kgB3 头盔不大于1.0 kg

 

  3)增加耐磨性

 

  为保证骑行的视野安全,新增了护目镜耐磨性要求,在耐磨性测试后,护目镜应无影响使用的破损、凹陷等损坏,雾度应不大于 10%

 

  4)增加表面凸起结构剪切力和表面摩擦力

 

  考虑到有些头盔上配备蓝牙耳机,头盔锁扣装置等实际使用需求,允许壳体外表面有超过 5 mm 的突出物,但突出物应不影响佩戴者安全,因此参照 ECE R22.06-2021 《关于批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用头盔和面罩的统一规定》中关于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和摩擦力测试方式,规定“外表面应为流线型曲面设计,除固定护目镜的装置外,有超过 5 mm 的硬质附着突出物时,应能通过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和摩擦力测试”。

 

  5)修改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佩戴装置强度、头盔耐穿透性能

 

  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B1B2B3 类盔),考虑安全性和轻便舒适性的需求,修改了碰撞吸收能量要求,另外,考虑目前头盔壳体的主要制造材料(ABS 工程塑料)的材料性能特点,将“在检验中壳体应保持完整无损,不得出现裂口”更改为“试验完成后,壳体不得有明显碎片脱落(容易脱落的部件除外)”。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对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佩戴装置强度、头盔耐穿透性能的试验步骤进行了修改。

 

5、 标志、标识的变化

 

  为清晰辨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防止摩托车乘员误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对 B1B2B3 类盔,增加了摩托车乘员限制使用的图形标识和每顶头盔壳体外表面的后部应有用于识别头盔种类的标识的要求,并增加头盔种类标识的试验方法包括式样检查、颜色检查、耐溶剂性能试验。

 

二、 头盔重点关注的检验项目分析

 

1、 结构-佩戴装置

 

  佩戴装置是联系头盔与人体头部的关键部件,合理、合格的佩戴装置结构是头盔能够起到保护功能的基础。该项目从佩戴装置部件的尺寸、调节余量、打开方法、颜色、操作力以及锁扣装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 性能-头盔视野

 

  对头盔的左右水平视野、上下视野进行了规定。保证头盔的设计不会遮挡使用者视野从而发生危险。

 

3、 性能-头盔护目镜

 

  对检测护目镜的可见光透过率以及护目镜的强度、耐磨性进行了规定。目的是能够保证护目镜在保证良好观察能力的前提下保护人眼及面部的安全。

 

4、 性能-固定装置稳定性

 

  对头盔在使用者头部的紧固程度作出了规定。通过模拟冲击,检测头盔是否能够被剥离头型或偏离一定的角度,保证在遇到危险时头盔与佩戴装置都能保证头盔不脱离头部或偏离太大的角度,保护使用者安全。

 

5、 性能-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对头盔的佩戴装置、佩戴装置上的系带以及佩戴装置与头盔的连接强度以及佩戴装置的伸长量作出了规定。通过对佩戴装置施加一定的下拉力,检查佩戴装置及其系带的强度与伸长量,确认佩戴装置是否能够起到固定头盔的作用。

 

6、 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高温/低温/水浸)

 

  该项目主要考验头盔外壳以及其缓冲层在三种环境下对冲击碰撞的吸收和缓冲能力,要求缓冲后头模所受的冲击加速度不能超过危险限值。通过模拟高温/低温/水浸环境,从一定的下落高度使头盔自由落体,检验头盔吸收冲击的能力。项目反映头盔减缓碰撞冲击的能力,是头盔是否能保护头部的重要核心指标。

 

7、 性能-头盔耐穿透性能(高温/低温/水浸)

 

  这项试验主要考验头盔外壳在三种环境中对尖锐物体的阻挡能力,在高温/低温/水浸处理头盔后,通过模拟钢锥从一定高度下落冲击头盔,头盔不应被钢锥穿透。通常防止发生危险时,尖锐物体飞溅会对使用者头部造成伤害,这一项目同样也是保护使用者安全的重要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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