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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道路移动机械(新机)污染物排放(第四阶段)
信息来源: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发布时间:2020-11-12 00:00:00 点击数:
 专家简介
黄志强: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6起在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从事土方机械、汽车等车辆产品的试验、测试技术研究及标准制修订。主要研究方向为车辆产品的整体结构、生产过程、产品的技术标准、整机试验方法、车辆NVH测试与数据分析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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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8日,生态环境部批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正式宣布自202212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560kW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柴油机的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第四阶段(以下简称“非四”)与排放相关的质量控制内容成为行业焦点。本文主要围绕新生产土方机械的非四评价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解读。

 

1 非四的标准构成

 

  标准主要包括两个:

 

  1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标准及该标准第四阶段内容的补充,该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2)HJ 1014-2020《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中第四阶段内容的补充。

2  试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按标准要求,非四主要从以下几个内容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

 

  1)排放达标要求(PEMS);

 

  2)诊断接口:位置、标准化、易发现、易接近;

 

  3)具有防篡改功能、补救措施;

 

  4)卫星导航精准定位系统;

 

  5)车载终端系统(NOx传感器);

 

  6)防拆除。

 

3 新机非四检查

 

  新机非四检查方法主要有企业自查和抽查两类。

 

  1)自查内容及要求

 

  自查为企业对新出厂设备的达标检查及自我声明,具体内容有:

 

①.  自查对象为整机;

 

②.  企业制定自查计划,结果公开;

 

③.  自查记录表保存五年,不自查系系要声明达标;

 

④.  代表性系统自查。

 

  2)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由相应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以下:

 

①.  配置核查,一致性检查是排放达标检查的一种,无诊断接口或无法访问,判定不合格;

 

②.  计划和自查过程审查;

 

③.  控制策略功能性检查;

 

④.  达标测试。

 

4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测试

 

(1)  测试条件:环境温度为10~38℃;海拔应在1700m以下。

 

(2)  样机要求:排放控制装置未经改动且正常工作;诊断系统接口标准化,访问无限制;原则上不进行磨合。

 

(3)  测试要求:机械启动前,开始采样;实际作业过程排放最多三个作业过程;周期性再生允许发生一次。

 

(4)  设备安装:减小振动影响;流量计不增加背压;ECU读取设备连接。

 

(5)  过程确定:3个实际负载作业过程;测试过程不中断;数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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