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许多人来说,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室内度过。人们对室内照明也不再只是简单的亮暗要求,对室内照明的质量也越来越关注。目前对室内照明质量的主要评价参数为:照度、照度均匀度、UGR、显色指数、色温。 先了解下这几个参数的概念及其代表的含义: 照度,指的是光源照射到周围空间或地面上,单位被照射面积上的光通量。单位被照射面积上的光通量多,照度就高。照度均匀度为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符号为U0。照度均匀度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照明的节能。 UGR全称为统一眩光值(Unified Glare Rating),是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造成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量值可用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 原工业和民用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是根据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的,这种限制方法只是针对单个灯具的眩光,并不能表征室内所有灯具产生的总的眩光效应。对室内整体照明眩光效果应采用UGR进行考核评价,UGR值高代表有明显的眩光,而较低的值表示刺眼的可能性较小。UGR值的不舒适程度见表1。 表1 UGR值与不舒适程度 UGR值 | 眩光程度 | 28 | 不舒适感强 | 25 | 刚刚有不舒适感 | 22 | 眩光不可接受 | 19 | 眩光刚刚可接受 | 16 | 可察觉眩光 | 13 | 刚刚可察觉眩光 | 10 | 无眩光 | 显色指数,是表征光源显示物体表面原本颜色能力的一个物理量。光源的显色性能高与低,是由光谱能量分布比例决定的。绿色光源的光通量中,光谱能量分布比例是接近于太阳光的。这样在观看物体表面颜色时,才能不产生色偏、不变色,显示物体表面的原本颜色。光源对于物体颜色呈现的程度称为显色性。通常叫做“显色指数”(Ra)。Ra值为100的光源表示,事物在其灯光下显示出来的颜色与在标准光源下一致。 色温,即为发光体表面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出来的颜色最接近时,黑体该时刻的温度,定义为发光体的色温。色温以K氏温度为单位。光源的色温,分为低色温、中色温、高色温。 低色温(2700K-3500K):含有较多的红光、橙光。犹如早晨八时左右的太阳光,给人以温暖、温磬的美感。 中色温(3500K-5000K):所含的红光、蓝光等光色较均衡,犹如上午八时以后,十时以前的太阳光。给人以温和、舒适的美感。 高色温(5000K-7000K):含有较多的蓝光,比如上午十时以后,下午二时以前的太阳光。给人以明亮、清晰的美感。 光源色温高低,并不表明光源性能优劣。对光源色温高低的选择,主要是根据应用场合和照明目标的需求而定。对于工业和商业环境照明,要求明亮、舒适,应选用高色温的光源。不同色温的适用场所见表2。
表2不同色温光源适用场所 以办公室照明为例,在不同的办公场合,根据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照度、照度均匀度、UGR、显色指数都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值。
表3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 综述,在不同的场所,要考虑到环境和场所的属性,从而选择合适的光源。确定色温和显色性能的要求后,选择对应合适功率的光源;然后根据场所环境进行灯具的空间布置,使得照度和照度均匀度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最后对场所整体照明眩光进行UGR评价,如果都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即为光线适宜节能高照明质量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