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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新旧国家标准差异解读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6-07-22 08:53:35 点击数:
 专家简介
施文棋,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规检验工程师。研究方向:照明产品检测、家用电器产品检测、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安防产品检测,相关检测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试验方法和试验仪器设备研究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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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照明是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路灯的数量越来越多,国内路灯存量在2800-3000万盏。近几年每年新增路灯数量为15%-20%,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了道路照明灯具生产领域,道路照明灯具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道路照明灯具的种类和技术不断发展,老版本的国家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了,新版国家标准GB7000.203-201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于20157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替代已使用了10年的路灯标准GB7000.5-2005。那么,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什么不同? 相关生产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下面将就以上问题详细解答。

 

  新旧标准相比有何不同之处?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三项技术差异:

 

1、 增加最高安装高度标记要求

 

  制造商应在灯具说明书中说明产品的最高安装高度。当标记的高度大于5米时,灯具的玻璃罩(如有的话)应满足标准第6.5条款的安全性要求。

 

2、 修改玻璃罩安全性试验要求

 

  旧标准只规定了平板玻璃的试验方法,而新标准将成型玻璃也纳入了考核范围,这意味着使用弧形玻璃灯罩的路灯也需要满足玻璃罩安全要求。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增加了一种可选的合格评定方式,该方式要求玻璃罩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使用摆锤或垂直落锤对玻璃罩施加5焦耳的冲击能量后,玻璃不能碎裂。(2)使用冲击头将玻璃击碎,在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区域内的玻璃碎片数应大于20

 

  另外,新标准对旧标准中的合格评定方式也进行了修改。旧标准中的合格评定方式为:使用冲击头将玻璃击碎后,在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区域内的玻璃碎片数应大于60。而新标准仅要求玻璃碎片数大于40

 

  请注意该要求与第二段中要求的区别。玻璃碎片数大于40即可直接判为合格,而碎片数大于20的同时还需满足5焦耳冲击能量后玻璃不碎裂的要求。

 

3、 玻璃罩应在热限值下使用

 

  玻璃罩应在玻璃制造商声称的热限值下使用。热限值应包括玻璃允许的最低和最高温度,以及最大的Δt值。

 

  新标准实施后,相关生产企业应该做什么?

 

  新标准实施后,相关生产企业应更加重视玻璃灯罩的安全性能,在实际使用时玻璃的温度变化应确保在热限值范围内。同时对于成型玻璃,应使用包括曲面钢化玻璃在内的具有较高安全性的玻璃,保证其一旦碎裂时能够裂成较小的碎块,以减少对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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