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指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图1所示)并结合相关国家强制产品能效标准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示的一种信息标识,是表示用能产品能效等级符合相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标识,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必要的信息,消费时能选到节能优品。同时,能效标识的实施和使用还有利于引导社会消费行为,促进节能产品的市场销售,推动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为我国节能减排,实现质量强国和绿色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图1 能效标识的实施与普及 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节能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和消费者节能意识的有效途径。能效标识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等优点,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是各国提高产品能效进而达到节能环保的首选政策工具之一,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目前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实施能效标识制度。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则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备案+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对列入《目录》的28项产品,包括家用电器12项、办公设备5项、商用设备4项、工业设备5项,及照明器具2项的生产者和进口商自行检测产品能效,依据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和能效指标;自行印制和加施标识,并对标识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接收监督检查。目前,该标识制度已经历3个节点发展阶段 (图2所示)。随着新技术和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当前,能效标识实施机制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该制度结合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中国高效节能企业及产品领袖榜评选、能效标识二维码等内容方法,特别是从2015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冰箱、空调和平板电视产品能效“领跑者”计划,必将进一步推动制度实施的机制和监督体系的完善,大力提升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图2 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能效标识鉴别 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称节能灯)的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始于2008年1月,并于2013年8月根据GB 19044-201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改版进行重新修订发布。日前,最新修订的实施规则由于修改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特别是添加能效信息码内容而进行再次修订,并预计将于2016年6月开始实施。由于最近修订还没正式实施,新旧标识属于过渡时期,因此,我们将2013年版本(图3所示)和即将实施2016版本(图4所示)的能效标识样式(如有差别,以官方正式发布公告后为准)一起解读如下: 一般说来,节能灯的能效标识包括了能效等级、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初始光效、额定功率、色调以及正在执行的国家标准号等项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首先判断该产品所具备的能效等级高低。该等级是根据产品送样检测时,其额定功率、初始光效和色调检测结果根据GB 19044-2013标准要求做出判定。 以额定功率10W节能灯为例,在标准中,规定了该产品在不同色调中的不同能效等级所应具备的初始光效范围(如表1所示)。市场上常见的节能灯色调一般为RR(F6500,日光色)和RD(F2700,白炽灯色)。如果该产品色调为RR且生产者或进口商标称能效等级为:3级,则初始光效就必须符合50~58lm/W(不包括58 lm/W);2级,则初始光效也应落在58~63lm/W(不包括63 lm/W)范围内;1级,则初始光效则应大于等于63lm/W。若不符合这些要求,该能效标识很可能就是生产者或进口商进行虚假标注。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在同一能效等级中根据这些能效等级的初始光效范围内选择初始光效更高,性能更好的产品。其次,判断能效标识是否真实,消费者也可以打开包装盒检查灯头的规格型号是否与能效标识上标注的规格型号一致,如果不一致,也属于能效标识造假行为。而今后,通过即将实施的最新版本的能效标识样式,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扫描能效信息码,来了解该产品更多的备案信息等加以甄别真假。如遇造假行为,消费者可通过相关部门或到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label.org.cn)进行投诉和举报。 
表1 
图3(2013版) 图4(2016版,右: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 总之,凡列入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的《目录》中28个项目的内销或进口产品,都必须对这些用能产品的能效等级依据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强制标识,否则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可以根据以上节能灯能效标识内容的范例解读,来了解各种用能产品的性能和节能效果,并结合各自所需,选购物美价廉的节能优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