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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突破!厦门市质检院主导和参与的两项国标立项,引领行业新风向
信息来源: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发布时间:2024-07-16 00:00:00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家标准立项名单,其中厦门市质检院主导和参与的我国光电显示领域的两个重要标准成功获批立项。这两个标准分别是《液晶显示器件 第 3-1 部分:液晶显示(LCD)屏空白详细规范》和《电子纸显示器件 第 4-2 部分:环境试验方法》。此项成果充分展示了厦门质检院在光电显示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我国光电显示行业的技术创新及标准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同时,这两项标准的立项也体现了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近年来,我国新型显示产业蓬勃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集聚发展态势日益显著。液晶显示屏作为新型显示和“百城千屏”计划的核心部件,更是电子信息显示产业的关键战略材料之一。然而,我国液晶显示(LCD)屏在质量评估体系方面尚缺乏国家标准,导致光电显示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对接不畅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厦门市质检院主导的《液晶显示器件 第3-1部分:液晶显示(LCD)屏空白详细规范》成功立项。该标准的制定将明确极限值、工作范围的光电特性、试验条件和检验要求,为我国光电显示产品的生产、检测和应用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这将有利于提升我国光电显示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光电显示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厦门质检院还参与了电子纸显示器件第4-2部分:环境试验方法的制定。这一标准将在电子纸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电子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厦门市质检院作为我市质量监督检验的权威机构,凭借其在标准化工作领域的深厚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成功牵头推进了两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展望未来,市质检院将不断深化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以更高的标准引领高质量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此举也将为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开启质量提升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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