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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主导编制的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发布
信息来源: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发布时间:2022-12-15 00:00:00

  

  大豆油在食用油消费结构中,是消费量最大的一类,其在加工食品行业与餐饮业均有重要地位。近日,市质检院主导,会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食安办、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权威技术机构、大型企业等联合制定的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供厦食品 大豆油》正式发布。

 

据悉,标准对大豆油原辅料、基本组成、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安全指标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具体来看,在污染物限量指标方面,标准重点对总汞指标作出要求,对苯并[a]芘指标作出更严格规定(严于国家强制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反映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污染物污染状况。在安全指标限量方面,标准重点对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已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三种“塑化剂”作出要求,重点监控大豆油中“塑化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该标准有助于强化供厦食品风险管控,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厦门品牌良好形象。让企业生产经营更规范、部门监管指导有依据,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为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近年来,市质检院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不断提高标准转化率,全力打造标准化改革发展的厦门样板。截至目前,由我院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共计197项。下一步,市质检院将继续加强技术提升,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为提升产品安全风险管控,打造质量强市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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