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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承担2018年第3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08-21 15:00:00

  

为将质量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市质检院根据检验检测能力,积极参与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第3次承检机构入围招标工作。在参与投标的9种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重要工业品中,市质检院取得了7种产品的入围资格。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双随机”系统抽签,最终确定瓦楞纸箱、LED照明产品、眼镜架这3种产品为我院的承检产品(其中:我院是瓦楞纸箱和LED照明产品承检的牵头单位)。

 

市质检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8年第3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检验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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