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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被评为2017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I类机构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7-11-10 16:00:00 点击数: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2017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情况的通报》(质检监函【2017】94号),市质检院被评为I类机构。今年全国范围内共考核了质量监督系统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和质量监督系统依法授权的检验机构1086家,有174家检验机构考核结果为 I 类机构,福建省仅有3家检验机构入选,市质检院为其中一家,并且为闽南地区唯一一家。

 

  今后市质检院将继续依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抽样、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管控,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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