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省质监局选派的评审组对我院进行了资质认定复评审。评审组专家依据相关资质认定规则,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察看实验室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查阅管理体系文件及体系运行记录、核查现场试验等多种方式对我院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和严格的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我院质量体系符合相关资质认定规则,体系运行有效。本次复评审共通过扩项标准414份、变更标准125份,使我院的检测能力达到2915份标准。此次评审后我院在化工、轻纺、电气、电磁兼容、光学和辐射、光伏、机械、建材、机动车、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的检测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将为我院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