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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顺利通过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 构行政许可现场初审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5-01-28 16:58:42

  

  近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审组对我院进行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现场初审。评审组从现场办公场所、检测场所、检测条件、技术能力等方面细致认真的评审,一致认为我院满足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要求。

  本次初审,推进我院取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资质的进程,进一步扩展了业务范围,待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我院将具备以下产品的进出口检测资质:箱包、雨具、眼镜、LED器件、照明器具、显示器、背光源、光伏产品、汽车灯具、车载电子产品、交通信号灯、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身器材、阀门、金属材料理化性能、客车和专用车辆、土方机械产品(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场(厂)内机动车辆产品(叉车、观光游览车、牵引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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