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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接受省质监局承检机构质量评价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4-09-15 15:45:46

  

  近日,根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201226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14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监函[2014]36号)的要求,省质监局组织检查评价专家组一行四人对我院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承检机构基本情况、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科技创新能力等五大项。此次检查,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检验工作质量,并指出,虽然在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这三个环节发现了一些细节问题,但我院总体的检验工作质量良好,样品管理和检验过程也很规范,尤其是检验报告的质量较之前有很大提升,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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