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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4月)
信息来源: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发布时间:2026-04-21 11:25:29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4月)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隶属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厦门市政府依法设立的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设有三个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物流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1个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1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1个省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1个省级司法鉴定机构,1个省海洋信息感知与处理重点实验室,1个市食品包装材料安全评价及检测重点实验室,打造了防护用品、燃气器具、新能源电池、数智健体、智慧家居、石油产品、健身器材等十余个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现有测试场地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试验装备总值6亿元。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准近3000、检测能力覆盖近1000种产品,CMA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准5000检测能力覆盖2500种产品,范围包括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轻工产品、电子电器、照明器具、机械产品、新能源动力与储能、机动车与部件、油品、软件、物流包装等,为国家认监委指定照明电器、玩具、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认证(CCC)检测实验室

 

厦门市质检院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品牌,为主承担了科技部、基金委、工信部等科研项目170项,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10余项,取得专利授权80余项。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行业话语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270余项,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等荣誉15项。为更好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现拟招聘1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职位需求:产品质量检验与检验技术研究(附件1);

 

2.招聘人数:1名;

 

3.学历及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4.专业要求:物理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通信信息类、仪器仪表类、光学工程类、电化学、物理化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设计、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

 

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位)者,须同时提供相应学历(位)证书及认证材料,逾期未取得或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31日。

 

2.应聘者须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xz571023@1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请统一注明:应聘博士编内工作人员——姓名

 

(1)报名表(可在www.xmzjy.org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附件2);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扫描件;

 

(5)报名表中体现的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及著作等材料扫描件;

 

(6)其他相关材料。

 

3.应聘者应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4.通过初选者将电话通知安排面试,未通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试

 

招聘考试为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及考核的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及考核。

 

六、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按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认,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网站(http://www.xmzjy.org/)和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递补

 

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意见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待遇

 

按厦门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进行规避。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纪委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人才优惠政策:可享受厦门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女士;联系电话:2699757;

 

邮箱:zxz571023@163.com

 

网站:http://www.xmzjy.org/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

 

 

 

附件: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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