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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16:45:14 点击数:

  

 

  为了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特声明如下:

  1 本院检验检测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对任何受检单位均持公正立场,严守检验检测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在检验检测过程中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恰当的行政、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干扰,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院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决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3 本院及其工作人员保证不将受检单位的样品、技术、资料、数据等提供给受检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或用于本院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对受检产品及其技术专利负有保密和保护专有权的责任和义务。

  4 本院检测人员不直接受理检验检测业务,不从事与其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有关的任何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业务统一由综合业务室受理。抽样、样品的管理、检验检测及出具结果报告均严格按照本院管理体系要求执行。

  5 受检单位对本院的检验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一律由综合业务室接待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提出单位或个人。确实因本院工作失误造成结果错误的,由本院负责出具更正报告以挽回影响或损失。

  6 本院采取不定期走访、专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征求在保证公正性、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客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欢迎相关部门和各界人士及时将信息反馈本院,对本院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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