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我院积极承接2014年第三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任务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4-08-20 09:27:58

  

  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季度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闽质监监【2014168号)的要求,今年第三季度我院对以下三大类共计229批次的工业产品承担抽检任务:

1、 眼镜类(包括太阳镜、眼镜镜片、眼镜架、老视镜)共计175批次;

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类(包括电磁灶、皮肤及毛发处理器、液体加热器)共计24批次;

3、 灯具类(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灯的控制装置)共计30批次。

  对此,我院积极响应省质监局的要求并作出工作部署,自7月始为期3个月,对上述工业产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抽检工作,并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监督抽查方案进行检验及结果判定,以“确保承检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为工作目标,切实服务民众生活,为创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关闭页面】